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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校企联合创新的优越性
日期:2008-7-16 | 来源:中国照明网-原创报道 | 访问:25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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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方日报》报道称,北京大学宽禁带半导体研究中心兆明(东莞)研究所揭牌仪式在企石镇举行,这是当地政府为企业搭建产学研合作发展平台的又一重要尝试。这也是照明行业又一次进行校企联合创新的重要尝试。在这之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与清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学院实行“产、学、研”联合,探索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之路,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照明企业属于制造行业,是科学技术的载体和实现创新的舞台,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创新活动比较频繁,对技术的要求也就比较高;但照明行业的企业大多都是民营企业,缺乏科技创新的实力。因此,企业与院校实行“产、学、研”联合,就显得非常可行而且必要。

    进行校企联合创新,首先可以缩短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如何缩短二者的转化周期,却往往是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就照明行业的企业来讲,企业在发展的初期和中后期,但大多数企业尚不具备或者非常缺乏自主创新的能力,因为在这一阶段,这些企业大都是处于缺技术、缺人才的“两缺阶段”,所以在自主创新上,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要改变这一局面,就只有求助于引进人才和技术。但人才和技术的引进
不外乎三种模式:一是从别的公司“引进”,一是自己培养人才进行科研创新,再有就是与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院校合作。这三种模式中,前两种人才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不够稳定,且研发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唯有第三种才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并能尽快地带来较高的回报。

    这种回报当然得益于高等院校强大的技术优势和企业资金优势的强强联合。因为这种联合缩短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它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最新技术投入到生产活动中去,快速为企业带来利润。这种联合所产生的强大的研发实力,也将为企业带来强劲的发展动力。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同时还能获得一份额外的回报,那就是“产、学、研”一体化为企业快速培养出来的科研创新人才。在合作的过程中,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这一主体在合作的过程中,将掌握较大的主动权,可以确保创新所需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的稳定供应和有效组合,实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和生产经营的一体化。因此,从人才培养的角度来讲,校企合作也是企业培养科研技术人才的一条捷径,美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特曼式大学”和“硅谷模式”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从整个产业的角度来看,校企联合的推行,同时还有利于推动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打破发达国家在某一方面的技术垄断,并建立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这样的事例,在国内数不胜数。

    比如说晶能光电与南昌大学发光材料与器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联合进行技术创新,使得前者成为世界上唯一一家在硅上生长氮化镓的公司,也成为我国唯一一家具有“硅衬底发光二极管”自主知识产权的LED生产企业,改变了日美等发达国家垄断LED核心技术的局面。
  
    再比如凤凰照明与上海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专家等成立研发团队,他
们合作研发生产的新型钕玻璃灯泡,即打破了美国通用电气(GE)公司所垄断的钕玻璃灯泡生产技术。

    有学者指出,在知识经济时代,校企联合进行创新,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使知识财富真正成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经济结构的主要成分,从而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校企联合体制,可以进一步推动建立可适性强、通用性强和兼容性强的经济活动新体制,从而促进知识经济的健康发展。

    如果我们照明行业的企业能够切实地做到以上这两点,美国的“337调查”将不能对我们构成任何威胁,他们制定的相关法律条文也将成为一纸空文

撰写/编辑:中国照明网  楚  斯

关键字Tags:校企联合 创新 优越性 产学研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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