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刚刚修订出台的 《2008年太原市迎峰度夏及奥运期间有序用电方案》,即日起,太原市将按照 “以煤定电、以电定用、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的原则,首保重点部门、单位以及人民生活用电。并根据电力供需情况,对企业实行错峰、避峰用电措施。
错峰、避峰用电措施主要包括,各用电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实施错峰用电。各电力用户根据自身的用电特点,安排组织好生产,按照分配的限制负荷指标,在高峰时段,尤其是晚高峰时段错开部分生产负荷,降低总用电负荷水平。
各区(市)、县供电支公司根据《方案》制订各自的有序供电方案,以大电力用户有序错峰、避峰为主,原则上避免拉闸限电。对实行错峰用电的用户,按照开五停二的原则,按周安排企业轮休错峰,随着缺电形势的变化,再进一步调整其错峰计划。
在供电企业对外发布缺电预警公告后,要求全市所有大型娱乐场所、大型洗浴场所每周实行开四停三用电;城市亮化工程照明、楼房轮廓灯、大型霓虹灯、汾河景区景观灯以及街道灯箱广告全面实施有序用电,在每日18时至23时晚高峰用电期间,全部停止使用;各单位办公场所、大型商场及居民家庭要提高空调设定温度到26摄氏度,以减少空调负荷;对于道路照明系统,实行开一侧或隔一开一,迎泽大街、长风大街、龙城大街、滨河东西路在晚上11时以后开一侧路灯。
新增用电户,特别是高耗电行业,根据负荷情况报市经委会同供电部门审查,纳入有序用电方案。
对不执行避峰用电的单位,增加限电指标,扣减其用电量;对拒不执行的,供电部门可依法拉闸限电,直至中止供电。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用电单位负责,并追究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另据了解,针对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市政府已采取有力措施,协调东山、西山煤矿以及煤运等部门、单位,确保对一电厂和二电厂的电煤供应,扭转我市电力供需紧张的形势。与此同时,从昨晚开始,我市道路照明设施全面实行有序用电。除上述四条道路外,在保证市民安全出行的基础上,60多条主干道道路照明设施,每晚开灯后,只亮道路一侧的路灯。据悉,全市小街巷的道路照明设施不涉及在内,五一路、建设南路等照度不足的路段也暂不涉及在内。
编辑:中国照明网 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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