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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林介绍说,为了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规范、长效开展,江苏省在1999年就立项开展江苏电力需求侧管理课题研究,并与美国能源基金会开展相关合作。2002年,江苏省制定下发《江苏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在3年内筹措资金1.4亿元,组织实施了高效电动机、变频调速、电蓄能、最大需量控制、绿色照明等233个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减少高峰负荷34.3万千瓦。同时江苏省运用经济杠杆,合理调节资源。
2002年开始,对钢厂实行可中断负荷避峰方式,按1万元/万千瓦时进行补偿,最大中断负荷100万千瓦;从1999年10月1日起,江苏省在六大主要用电行业实行3:1峰谷电价,2003年8月1日又扩大为5:1,对电网的削峰填谷起到了积极作用,每年可转移高峰负荷约60万千瓦。2004年,江苏省采用9种错峰方式,组织12万户企业参与错峰避峰,在806万电力缺口下,未出现大面积拉电。
李全林指出,2005年江苏省电力供应缺口仍然较大,预计夏季高峰最大电力缺口约为600万千瓦。江苏省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供电工作。一是提高电力供应能力。二是继续做好有序用电原则,确保农业、居民生活、国防工业和重要用户基本用电,优先供应高新技术企业和外资企业用电。《2005年江苏省有序用电错峰方案》目前以编制完成,要抓好落实,确保方案实施到位。三是加强科学调度。科学、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强化设备管理,督促发供电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确保设备以良好的运行状况进入夏季高峰。及时掌握用电负荷变化情况,建立完善的用电预测、平衡和错峰操作系统。
李全林特别指出,进一步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要抓紧制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发展规划,综合运用技术、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进科技进步,强化节约用电工作力度,实现产业节电、产品节电、工艺节电;以“江苏能效电厂“项目为切入点,进一步研究需求侧长效管理机制,力求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消费日报 照明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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